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同意张佳阳等79位学生放弃学籍申请。
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,同意李慷等24位学生退学申请。
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,对廖晓强等6位学生未能按时缴纳学费,给予自动退学处理。
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同意方康宇等61位学生休学一年的申请。另有徐雅妮等5位同学未能按时缴纳学费,并且多次联系无果,予以徐雅妮等5位休学一年处理。
以上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,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0日。若有异议,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。
联系人:管老师
联系电话:0578-2789916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