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度校外教学点考核结果的公示

发布者:继续教育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6-12浏览次数:10

为加强对各教学点工作的管理,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在各教学点自评的基础上,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各教学点进行2023年度办学质量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党政联席会通过。现将2023年度校外教学点考核结果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

一、优秀教学点

丽职院宁波职成海曙区教学点、丽职院温州麦职鹿城区教学点、丽职院湖州新蕾吴兴区教学点、丽职院金华砺行婺城区教学点。

二、良好教学点

丽职院乐清春华乐清市教学点、丽职院余杭一诺余杭区教学点、丽职院宁波春华宁海县教学点、丽职院湖州文理长兴县教学点。

三、合格教学点

丽职院嘉兴依米南湖区教学点丽职院绍兴思源越城区教学点、丽职院嘉兴职教南湖区教学点、丽职院萧山技师萧山区教学点、丽职院杭州明志萧山区教学点、丽职院杭州聚思钱塘教学点、丽职院苍南智开苍南县教学点、丽职院义乌义博义乌市教学点、丽职院绍兴人杰上虞区教学点、丽职院磐安职教磐安县教学点、丽职院临海台运临海市教学点。

 

公示时间:2024612日至2024614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向考核小组反映。联系电话:0578-278991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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