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五条:“每学年在籍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、缴费、注册手续……到学期末仍未注册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”专科函授张嘉鑫等10名同学在2024年学费缴纳中未能按时缴纳学费,经与学生沟通,学生表示退学,但未配合提交退学申请。
现学期末学生仍未缴费、报到,继续教育学院决定给予张嘉鑫等10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。现将该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,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。若有异议,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。
联系人:管老师
联系电话:0578-2789916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