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及相关同学:
胡乐茹等134人,系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07级至2019级学生,在籍时间均超过5年至17年。根据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七章第五条规定,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完成学业者,应予退学”。我院拟对胡乐茹等134人予以退学处理,注销学籍。
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。若有异议,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。
公示期满视为送达,学院将按规定注销学籍。
联系人:管老师
联系电话:0578-2789916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0月18日